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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常识之防诈骗篇

时间:2013-11-29  作者:保卫处  点击数:

安全常识之防诈骗篇

(一)、诈骗作案的主要手段

1.假冒身份,进行诈骗。诈骗分子往往利用假名片、假身份证、假学生证与人进行交往,实施诈骗。

2.以次充好,进行撞骗。骗子利用人们贪图便宜的心理,到校内推销假冒伪劣产品,使人上当受骗。同时,很有可能“顺手牵羊”作案。

3.投其所好,进行诱骗。骗子利用毕业生急于就业等心理,施展诡计骗取财物。

4.编造事故,进行蒙骗。骗子自称自己是医护人员、警察、学校老师、同学,通过不明途径联系到学生家长,编造其子女突遇车祸或发生疾病,正在医院抢救急需用钱的假象,要求家长立即往指定账号上汇款。

(二)、高校诈骗案件的预防措施

1、提高防范意识,学会自我保护。要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,掌握防范知识,提高防范意识。在日常生活中,要做到不贪图便宜、不谋取私利。在助人为乐、奉献爱心时,要提高警惕性,不轻信花言巧语,不把自己的家庭地址等情况随便告诉陌生人。

2、交友要谨慎,切勿感情代替理智。交友要严格做到“四戒”。即:戒交低级下流之辈,戒交挥金如土之流,戒交吃喝嫖赌之徒,戒交游手好闲之人。对于熟人或朋友介绍的人,要学会“听其言,查其色,辨其行”而不能“一是朋友,都是朋友”。对于“初相识的朋友”,不要轻易“掏心窝子”,更不能言听计从、受其摆布利用。对于那些“来如风雨,去如微尘”的上门客,态度要热情、处置要小心。

3、服从校园管理,自觉遵守校纪校规。为了加强管理,学院制订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和规定。制度和规定,都是为了控制闲杂人员和犯罪分子混入校园作案,维护学生正当权益和校园秩序而制定的。因此,同学们一定要自觉遵守校纪校规,积极支持有关部门履行管理职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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