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卫处(武装部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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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14-01-15  作者:  点击数:
                 

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

各分院部、各班级:

寒假即将来临,为确保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学生离返校的安排与要求

1、学生按照学院放假时间要求按时离返校。

2、各辅导员要对学生的离校情况做好记录,要有备案、可查找。

3、各院部要在假前组织对学生教室、宿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,杜绝各种不安全隐患。

4、寒假结束后,各分院部要检查学生返校及上课情况,清点学生人数,对未能按时返校的学生要及时与其取得联系,了解原因,并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。检查结果报送学保处。

5、考试周要加强学生动态管理、掌握学生在校情况,晚上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学生宿舍查看学生情况。

二、寒假期间学生应注意的安全事项

1、学生寒假回家应向辅导员履行告知手续,假期结束后应及时返校上课。

2、学生回家和返校途中,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,不乘坐非法营运、超载或有安全隐患的交通工具。

3、学生回家或返校时要结伴而行,路途中要提高警惕,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,防止不法分子盗窃财物,防止受骗上当;不要把自己的身份证号码、家庭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轻易告诉陌生人。

4、外出实习的学生要听从实习老师的安排,及时和老师沟通,树立“安全第一”的思想,注意实习期间的人身、财物、交通、饮食等方面的安全,实习结束后按时回家。

5、外出旅游或访友,要注意旅游安全和餐饮卫生,不要到危险区域游玩,禁止饮酒。

6、学生在假期中要自觉遵纪守法,不参与传销和封建迷信等活动。

7、各班级要在假前利用班会、集体活动等形式,对学生开展一次以预防交通、火灾、食物中毒、酒精中毒等事故为重点的安全专题教育,强化学生安全意识和提高自防自救能力,严防类似事故发生。

8、学生离开教室和宿舍要关好门窗,断掉电源,保管好教室和宿舍内的公共财物及个人财物。

学生保卫处

二○一四年一月六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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